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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保密知识学习宣传资料1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

    保密法律和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关系

    【什么是保密法律】 

    保密法律,主要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保密法及有关法律中涉及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条款。保密法师我国保密法律体系的主干,是调整保密法律关系的专门性法律。 

    除保密法之外,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出入境管理法、统计法、档案法、专利法、公务员等法律中涉及保护国家秘密的条款,都属于保密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例如,刑法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的规定等。又如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对查获的违禁物品,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用于实时违反出入境管理活动的工具等,公安机关应予以扣押,并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的规定。 

    【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有何关系】 

    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的关系。工作秘密是指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国家机关公务活动中不宜公开、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正常行使管理职能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信息或事项。国家秘密与工作秘密是有严格区别的。比如,前者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确定,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后者由国家机关根据公务活动的需要自行确定;前者具有不同等级和专属密级标志,后者往往没有等级划分,也没有法定的专属标志。 

    国家秘密与商业秘密的关系。本来,企业需要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法律地位上应当属于商业秘密,适用商业秘密保护类的法律法规,如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但在我国现有政治和经济制度下,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信息,客观上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属于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也可以转换成国家秘密。如随着时间的推移,生产发展了,科技进步了,有些经济、科技领域的国家秘密会失去其国家秘密属性,此时的国家秘密就可能转换成商业秘密。又如,企业开发、研制属于商业秘密的科技项目,对国防军事有着巨大的潜在价值,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或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就可能要确定为国家秘密。但是,商业秘密与国家秘密也有明显区别,二者在涉及的利益、确定的程序、处置的权利、泄露后的法律责任上存在不同。 

    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的关系。个人隐私是个人秘密,指关系个人健康、名誉、财产或其他利益,不愿为他人知悉或不宜公开的情况、资料和信息,如个人日记、相册、通信、交往范围、家庭关系、生活习惯、身体缺陷、病患情况等。一般说来,个人隐私与国家秘密的法律界限是明确的,一个属于司法,一个属于公法。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个人隐私可能基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转化为国家秘密。比如,政治动荡、战争冲突,国家领导人的身体健康等信息可能作为国家秘密受到特别保护。 

    (摘自《保密工作》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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